在世界杯赛场自称“中国第一”,境外广告违不违法,权威部门应该有说法_上观新闻

在世界杯赛场自称“中国第一”,境外广告违不违法,权威部门应该有说法_上观新闻

 

世界杯足球赛精彩,但部分广告却频频被吐槽。一是在俄罗斯的赛场上,出现了“某某电视,中国第一”的中文广告语;二是国内的世界杯广告里,部分品牌频繁进行口号轰炸,观众被“洗脑”,吐槽这类广告“毫无审美”。欧洲赛场上,自称“第一”的广告,是否涉嫌违反国内的广告法?狂轰乱炸的世界杯广告需要被规范吗?专家称,境外做广告也要遵守国内法律。

 

新《广告法》第九条明确规定,广告中不得使用“国家级”“最高级”“最佳”“最好”等极限用语,其中就包括“中国第一”。显然,该品牌电视的广告词,已经涉嫌违反广告法,应依法予以处罚。只不过,此次涉嫌违法的广告牌,乃是打在俄罗斯世界杯的赛场上,那么在境外夸口品牌“中国第一”,该不该受到国内广告法的处罚呢?从网友众说纷纭的情况看,争议性很大,显然,很多人对此不太了解,需要权威部门发声,给出明确的答案。

 

中国企业到国外球赛的场地上做广告,并且称作“中国的第一”,依然会和其他的同行企业放到一块去比较。而投放广告的企业又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中国企业法人,由于这种不准确不精准的广告,受伤害的也是国内的企业,会误导国内消费者的选择行为。因此,据专家观点,从这个意义上来看,即使在境外的足球场上做广告,也得受国内广告法的约束和调整。

 

而早在2016年,该品牌电视就把“某某电视,中国第一”的广告语打在了欧洲杯的赛场上,那时就引来了不少争议。当时该品牌电视还做出了公开回应表示,“法国的法律是允许有证据的前提下使用‘第一’的。也就是说,自己的广告是经过欧足联和法国广告审批机关通过的。”这样的说辞貌似合理,但只是表达了境外的法律意见,并未用国内法律衡量,显然有失偏颇。

 

显然,企业与专家的观点存在分歧,而由于所处立场不同,观点不一致也是正常的。不过,考虑到品牌宣传面对的是所有消费者,特别是国内消费群体为主,那么国内权威部门就不能坐视不理了,需要给出权威判断,以终结争议。否则,任由企业继续在境外宣传“中国第一”,不仅会破坏公平竞争,对其它品牌电视造成伤害,亦会损害法律的严肃性,难以令他人信服。

 

此前杭州某炒货店,因打出“最好吃”的宣传口号,被判罚20万元,亦曾引发社会争议,很多人感到费解,不明白为啥要被罚款,后来在社会舆论的宣传下,民众才知晓《广告法》的相关规定。而此次“某某电视,中国第一”的广告风波,恰好发生在境外,是否违法也存在很大争议,亦是普通民众的认知盲区,不啻为又一次普法良机,权威部门可藉此机会,将其作为一个典型案例,向大众具体分析、解释,以释清大众疑虑,明确相关法律界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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